法律问答

以前我起诉过离婚,也已经判决了,但是离婚判决书我前夫没有签字就被他撕了,请问去哪里能查看是否离婚

离婚
2019-11-11 06:39: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六个月以后再次起诉离婚,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一般会判离
    2.一方婚前没有精神病史,而在结婚之后,突然得病。发病的一方经过多处诊治,病情无法控制而且经医院诊断其精神病再也无法治愈的。 最高院意见中视此种情形为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判离婚
    3.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育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 你好,
    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第一,第一次起诉离婚原则上要被告方也同意,如果被告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原则上不会判离婚。你可以在拿到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且该判决书生效后满六个月再起诉离婚。第二次诉讼,如果你鉴定要离婚,法院原则上认为你们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准予离婚。
    第二,夫妻共有财产平均分割,因为你们这起离婚案件里面没有什么过错方。如果存款在对方名下,你又担心对方转移财产,建议在起诉离婚时申请财产保全。至于谁提出离婚,并不影响他所享有的离婚财产的份额。
    第三,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原则上以谁抚养孩子对孩子更有利为标准。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按照当地的生活标准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原则上按月支付。
  • 离婚有两种方式,双方协商一致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这种情况下是有离婚证的。
    另一种方式是通过诉讼的方式在法院办理。可能是法院发放的调解书也可能是法院发放的判决书。
    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判决还是调解,生效后即代表离婚,根本不必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证,人家也不给这种情况的办理离婚证。保留好调解书或判决书就可以代替离婚证了。
    需要说明一下:调解书是发放即生效,但是如果是一审判决书,还涉及一个双方均未在法定期限内上诉才生效的问题,如果是一审后双方均未生效,请联系一审法官出具判决生效的证明,这样才能确认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