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某市场租赁了一间店铺,在签订合同前我咨询市场主管市场里面有没有我经营的商品,如果有我不租,他们说没有,以后也不会引进同类商品档主,我要求这样承诺写入合同,他们说不用,因为市场合同是统一规格的,所以没有写入合同,我也相信他们了。于是我就租了下来。但我才经营几个月,也每月也亏了一万多元,己亏七八万了,现在刚有的起色,市场就准备引进与我同类商品的店主,而且就在我店旁,我发现后,问他们是否有这回事,他们经理跟主管说不是,而是经理叫我把心放到肚里去,一百个放心,当时周围很多人在场听着。可没过两天又准备租给那人,同时还动员旁边的店主转让给那人。该市场管理人员这么守信用,我怎样对付他们。

2019-11-11 09:22:0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细节: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5、租赁期限 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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