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给别人在银行担保了20万今天到期了,他说他还不上还叫我给他在银行担保,他有资产我不想再担保了毕竟担保风险太大了!他不还会怎样?

2019-11-12 04:39:5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已经签订的担保合同,不能说不想担保就不担保的,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既然已经担保了,别人没还,你是必须承担担保责任的,而不是说你不想担保了,你应该要求那个贷款人赶紧还贷款,否则你很有可能要代还款了。
  • 根据《担保法》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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