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者从住址骑电瓶车自东向西前往工作所在地,途经习友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西100米左右。一辆白色汽车从路边临时停车位突然驶出(未打信号灯),劳动者为躲让汽车紧急刹车,结果左滑摔倒,造成手腕受伤,而汽车未停车直接开走。后去医院治疗后去合肥新区交警大队报警。虽然交警大队答应查找肇事车辆,但是两个月以后都没有查找到。(事发地恰巧在两个监控摄像头中间,属于监控盲区)。现在劳动者基本伤愈,需要到行政服务部门申请工伤,但是需要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是交警不能出具此项认定书,只能出具相关事故证明。请问是否能够认定工伤

2019-11-13 15: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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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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