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孙某驾车不慎撞到停放的黄某的车,经保险公司同意随后送往汽车4S店进行维修,维修后当天黄某仍然认为车没修好,双方僵持不下都找不出凭据证明车辆问题是否是由这场事故造成的。而保险公司和修理厂又不出?据车辆维修的检测报告,肇事方孙某已垫付修车款15535元,令为黄某接与肇事无关的车件款8021元,修车的路费1000元,拖车费2000多元,黄某现今始终找孙某,认为车未修好,并让继续垫付修车费用,保险公司和孙某提出让黄某向法院起诉,黄某不予采纳,保险公司和修理厂应不应该出据车辆维修的检测报告,哪个权威部门能鉴定没有修好的部分是否是与肇事有关,在法律部门可以认可,需要多少费用?孙某应该怎么办,如何才能解决这场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