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第一个月为实习期,我干了半个月不干了,我已经提前三天申请离职,老板要扣我两百块钱,说以劳动合同为准,对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1-15 15:11:0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实习期的有关合同规定可以参照签署关于正式合同的规定进行判断,同时如果有其他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况应当使用其他的法律法规。
  • 提前辞职要支付违约金吗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一般只有两种情况下企业才能和劳动者进行约定:

    1、合同中约定的专项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约定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试用期离职是不能扣违约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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