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辞职可是经理不同意,我还没有到试用期,按道理说我应该可以辞职的,可是就不让我辞职

2019-11-16 16:56: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辞职只要经过了法定程序,无论单位同意或者不同意,劳动者都可以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只要按此规定辞职就是合法的,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到时间可以离职。  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再要回工资就是了。
  •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给你交社保,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工资交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 没有买社保,你不能直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你要发函给公司,要求公司补交社保,若公司在一个月内没有补交,你再可以以此提出离职, 要求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
    公司没有按法定标准及时间支付工资或加班工资,你们可以要求公司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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