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位女性朋友怀孕三个月,但是没有登记结婚。因为体检出有胎儿可能贫血,但是医生没有说胎儿不能要。男方家人现在坚决要打胎,不要孩子,如果女方也不想在跟男的结婚了,要打胎,想要求男方赔偿,可以要求赔偿多少?

2019-11-18 10:09:2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子女抚养 ○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除非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者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哺乳期后的子女,因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的,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的原则,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予以考虑;○3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4双方抚养子女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抚养子女的,但是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照顾(外)孙子女的,可以优先考虑;○5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尊重该子女的意见。 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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