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问一下乡村土地使用权证产权过户必须自己签名么

2019-11-18 16:16: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标准数额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 农村的房屋可以买卖,但是土地使用证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如何办理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到县级国土局依法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10.3 转移登记
    10.
    3.1 适用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1 依法继承
    2 分家析产;
    3 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
    4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
    3.2 申请主体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由双方共同申请。因继承房屋以及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可由权利人单方申请。
    10.
    3.3 申请材料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不动产权属证书;
    4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1)依法继承的,按照本规范
    1.
    8.6的规定提交材料;
    (2)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3)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提交互换协议书。同时,还应提交互换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材料;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5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10.
    3.4 审查要点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应注意以下要点:
    1 受让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但因继承房屋以及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除外;
    2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3 申请转移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是否一致;
    4 有异议登记的,受让方是否已签署知悉存在异议登记并自担风险的书面承诺;
    5 申请登记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是否冲突;
    6 本规范第4章要求的其他审查事项。
    不存在本规范第
    4.
    8.2条不予登记情形的,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10.
    3.5 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在不动产权属证书附记栏记载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 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
    1、转让合同或协议;
    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
    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
    土地证若有使用期限,土地属于国有出让,出让期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出让期限在土地证或者土地登记档案中都有标明,国有土地出让,90年代才刚刚开始有,就你买的土地来说,出让期限一般不会到期,也不存在买的说法,出让到期可以自动续期,到时是否要收费续期政策也没个定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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