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一下,买房子是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房贷未还完,因为离婚想公证到一个人的名下,可以公证吗?以后卖房过户时还需她签字吗?还是凭公证书我一个人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离婚
2019-11-19 09:42: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买房过不了户可以先去公证处公证的,但是公证书不能代表买方对该房屋产权的所有权及处分权的,房产证才是房屋所有权的最有效的法律凭证。
    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前提:房产属于婚后购买的夫妻共同财产 公证赠与对方的: 如果已经过户并且登记在对方一人名下,则属于对方个人财产。 如果只是办理了赠与公证并未过户的,在过户之前赠与人撤销公证的,房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
    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 离婚后没有必要进行房产公证。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
    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