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我的老板一直拖欠工资,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1-19 20:17: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准备初步的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是有用处的。  
    一、投诉  
    1、投诉的法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条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2投诉的法律文书:劳动监察投诉书  投诉人:,性别,年月日生,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写清被投诉单位/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  住所:被投诉单位/企业的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投诉事项  (写清楚投诉谁,要投诉的事情,投诉的要求。投诉事项应明确、具体。投诉要求有多项的以
    1、
    2、3···的方式注明。)  事实和理由  (写明什么时间开始建立劳动关系、投诉事情发生的时间、经过、结果。投诉内容中有支付工资等要求的,列清数额及计算方法。)  此致  劳动监察大队  投诉人:  年月日
  • 你们单位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不(及时)发放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1.最后一次向老板明说让他支付你所有所欠工资.并明确告诉他如果他还不给,就去申请劳动仲裁.
    2.如果他不给.协商不成,不要拖,马上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并要求劳动仲裁.
    3.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你在办理受理或应诉手续时各预交仲裁费。案件结束后,仲裁费根据案件的处理情况,按照当事人各自实际应当支付的仲裁费数额交纳。
    4.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你胜诉,不需要支付仲裁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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