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蓄意因为我的长期错误而罚款,而且数额较大,占每月工资的1/3,而且老以我这个人的思想有问题为原因,特意强调我不听指挥,不安文件操作,强调让我自己也这样认为才算,而后进行大额度处罚,而且揪出以往的事情,说,我不知道你是这样做的,让我去弥补,我个人认为这是变相裁员,而且对我个人造成精神影响,我已经毕业四年了,想请问律师,我这样怎样才能更好的解决一下这个问题,公司有没有违法,我想挣回部分权益!
-
单位变相裁员,而且让劳动者自动离职的,那么要根据反映到劳动局解决,单位违法解除劳动
合同,要支付劳动者双倍经济补偿的。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