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我在一装饰公司打工,应公司工程部经理要求,帮公司前后介绍了30多个装修工人,当时说好每天工作10小时<含宿舍到工地来回时间40分钟〉,每一工350元,人走帐清,我是工地施工员,又工人都是我介绍的,所以公司把工人的生活费全打给我,我把所有的生活费全部发给了工人,而且我应公司要求,把工人每一个月的出勤,折合工资单全部以微信的形一式发给了工程部经理,并且工程部经理在原件上签字确认,现工程有的工种已结束,工人要求结帐,公司说没钱,拒结,怎么办。

2019-11-22 08:20:1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缴纳社保基数与工资总额的关系:社保应该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缴纳,职工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60%缴纳,高于社平工资30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300%缴纳,在两者之间的,按照实际工资缴纳,应该对比社会平均工资是否低于或者超过社平工资的60%或者300%,如果在两者之间,应该按照实际3000元作为缴费基数填报,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不按时足额缴纳,是要接受处罚的。
    一、社保缴纳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发的工资作为社保缴纳的基数。
    二、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发放给劳动者本人,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各种补助津贴、绩效工资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