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订婚了。我认为这个女人的身材不高。如果我想解除婚姻,我可以退还彩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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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中并未就彩礼返还问题做出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且适用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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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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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1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2款规定:“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确实一直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当初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的,一旦离婚,彩礼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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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