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公立小学的临聘老师,我之前的工资是2500元,从这学期起,学校为我们购买社保。工资涨了300元,共计2800元。然后这个月拿到工资时,只有1600。学校给的答复是购买社保的钱全部从我们的工资里扣了,请问合理吗?

2019-11-24 10:12: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同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时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和发放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个人可以自己缴纳社保。
    办理方法: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2、没交社保要求补缴社保。
    3、正常辞退按照劳动法47条支付经济补偿金,违反劳动法辞退的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试用期3天)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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