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我是实习期被车追尾是谁的责任

2019-11-24 13:02: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交通肇事追尾责任如何划分?
    1、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2、在夜间前车没有尾灯,而形成的交通事故,前车要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
    3、后车撞上了行驶中的前车而形成的交通事故,后车要负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
    6、前车溜车或倒车往后撞车形成的追尾事故,前车要承担主要责任。
  • 实习期驾车上高速被人追尾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当中,正常情况下被追尾是没有事故责任的,但是按目前各地法院的实际判例来看,实习期独自上高速是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的,虽然事故无责任的,但是起诉到法院的话,可能要承担事故赔偿责任的。因为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是对事故的发生原因及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做出的确认,而非对事故赔偿责任的确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