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病退和一切正常退休金一样吗?抽成多少钱?

其它
2019-11-25 10:50: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因为与工作单位有纠纷,和办理退休那是两回事。对于预退休者不配合办理退休手续的当然有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单位法务部门予以解释法律法规为上。
    一、与工作单位有纠纷的,可以依据劳动法规打电话12333社保热线、或者到社保局、人民法院进行申诉,对其申诉法律规定有效期有一年的,足以在其退休后的时间里进行处理的;
    二、到了法定年龄(男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那退休是法定的,自己不予配合的,也是不能阻止法定退休流程进行的,一旦经社保局批准后就是自己再来单位上班也是没有在职期间待遇的。
  • 职工因病退休(职)鉴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其以上,实行建立个人帐户制度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职工;

    (2)鉴定时必须是在医疗期满或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

    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交费年限(含视同交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

    三、因病或外因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符合以上三条的人员,可办理病退,否则,不能按因病办理退休。

    目前为止更具体些: 企业职工申请病退鉴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

    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

    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

    职工在申请病退鉴定报名时须提交《病退鉴定申请表》、《病退鉴定须知》、本人签字的申请书、正规住院病历和住院医疗费报销凭证以及市、县两级医保中心医疗保险费支付单。
    需要注意的是,如个人存根丢失,可提供医保中心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保中心印鉴,未参加医保的单位可提供单位财务医疗费报销凭证。
  • 关于病退和退职的工资区别的问题,给您如下解答因病办理退职的规定: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务劳动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个人缴费满15年,本人申请,可以办理退职手续。??退职待遇:符合退职条件的,可按月享受退职生活待遇,退职生活费=(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其中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增发调节金120元。退职生活费以后按当地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80%进行调整。????与年满45周岁的正常病退差距就是一个是按当地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80%进行调整,一个是按100%来进行调整的.还是有差别的.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