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家在原住宅新建房子大概80多平方,围了个院子不到20平方,现在村其他人要建房子,村里说要好好规划,打算让我家院子拆除做公共道路,村里后来建的房子地基都超过100平方,就我家最小,最重要的是还打算让我家当时预留当道路宽两米的路让给村里其他人当建房用地,没谈任何补偿,请问这样合法吗?未来发展趋势看,这里有可能会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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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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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