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母亲前天下午被公共汽车撞时已经71岁了,左股骨骨折。当时,交警没有出具事故证明。公交公司送她去当地医生检查,然后把她转到省医院做手术。现在,她正在等待医院安排手术时间。在像我们这样的情况下,如何解决一系列问题并等待答复。谢谢你

2019-11-28 13:44: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交通事故要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承担责任,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损失,如果伤情经鉴定构成伤残,同时还可以按伤残等级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赔偿金,后期治疗费等损失;赔偿事宜可以双方协商或者请交警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可以将肇事方和投保的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包括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共同赔偿受害方的损失。
  •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
    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交通事故赔偿主要有以下几项: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有住院的话可以要求住院伙食补助费,有后续治疗的话,可以要求后续治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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