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每年在工厂工作7个多月。工厂没有给我买社保。现在我辞职。我能得到赔偿吗?

2019-11-28 22:27: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此为由随时辞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为职工缴纳了社保工伤保险,当发生工伤时的相关费用是由社保的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和商业保险公司没关系。如果你个人或者你的单位为你另外购买了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并且有意外伤害或医疗保障,那么保险公司也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你报销或给付相关的费用,如果构成伤残的商业保险公司也要支付赔偿金和社保工伤保险以及单位所应支付赔偿金不冲突,但是对于医疗住院等费用是不可以重复报销的,应该先报社保,社保不能够支付的再到保险公司报销。
  • 1 个人主动辞职没有赔偿,如不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辞职,不符合公司制度及相关规定反而有被公司索赔的可能。
    2 试用期间辞职一般应提前一周,必要时应符合公司规定,有些公司有特殊约定及规定。
    3 正式工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如果想晚些走,担心提出公司便让离职,可以口头提出后录音,再适时提前纸质报告,晚交些时间,但交辞职报告时日期签字可按口头提出时间写。
    4 具体操作中时需要审时度势,要看公司是否正规,不同的公司不同对待及处理方式。
    5 不要盲目提辞职,一般谈妥下一个就职公司,再与前公司商议离职,非重要岗位一个月公司肯定同意,一个公司缺了谁都运转正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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