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公司生产需要,所以通知劳动节这两天来加班,但是我没有来加班,所以公司就按旷工处理。因为加班应该是自愿的,难道是强迫的?我想问一下公司让法定节假日加班,我不去算旷工,请问这符合劳动法规定吗?

2018-06-28 08:15: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由此可知,用人单位无权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法律温馨提示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   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
    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 节假日加班维权的注意事项
    一、节假日加班的工资该怎样算?
    用人单位应首先安排劳动者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安排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劳动工资。非国有制企业也必须依照上述规定。
    二、员工有权拒绝加班
    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更无权克扣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必须事先与员工及工会协商。如双方未协商,或安排的加班违反了劳动法规,员工有权拒绝加班。

    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安排员工加班:妊娠期女员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女员工怀孕7个月以上,不能安排加班;女员工在哺乳期内(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不能安排加班。
    二、家政服务人员暂不享受节假日加班工资的待遇
    家政服务和保姆人员尚不属于《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所以家政服务和保姆人员暂不能享有节假日加班加薪待遇。
    三、过节费不能抵加班费
    过节费作为一种福利,用人单位支付过节费并不需要劳动者额外工作,加班工资则是对劳动者休假损失的补偿,是工作者正常享有的权利,以过节费抵加班工资的做法是违反劳动保障条例的。
  • 用人单位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定节假日
    (1)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春节3天,元旦1天,五一节1天,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1天,国庆节3天。
    (2)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三八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五四青年节,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3)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
    六、周日,将在工作日补休;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
    六、周日,则不补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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