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孕妇的合同期到了,可以和她终止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1-29 11:47: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
    7、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
  • 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作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
    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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