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在开征房产税之前,你是否必须为购买的许多房子缴纳房产税?

2019-11-29 12:23: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即房产过户,需要交的税费如下:
    买方
    1、契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
    1.5% (商用用房,二次购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
    0. 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卖方
    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
    0. 05%
    3、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解困房: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5、商品房: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 3% × 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分摊费用: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
    7、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营业税及附加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
    5.5% (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两年)
  • 现行房产税政策规定,出租房产按租金收入征税。  在实际的房产租赁中,一些出租人往往采取给予一定期限免收租金的优惠来招揽承租人。而房产免收租金期间如何征收房产税,各地做法也不尽一致。
    一些地方按实际租金收入征税,免收租金期间纳税人对其房产按零租金申报,据此计算的应纳税款为零,造成了税收流失。  还有一些地方采取了核定租金收入的办法,但按照征管法规定,核定收入的前提是申报收入偏低,而免租期间出租人又确无租金收入,核定征税的前提也不成立。
    尽管免收租金期间没有租金收入,但该房产用于出租,属营业用房,应缴纳房产税。为堵塞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征收漏洞,规范执行,通知明确,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也就是说,夫妻在婚后想对婚前房产加名,就属于房屋权属发生转变。
    因此只要变更房屋权属,就得征收契税。《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炉后,一些夫妻希望在房产证上共同署名。根据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要求,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但需要缴税。
    根据规定,税费包括3%的契税和千分之一的印花税。也就是说100万的房子想加名需要缴3万多的税。  具体缴纳办法按照房屋所有权添加人的实际占有比例,折合成合理市场价,按照赠予类别征收3%的契税。
    而婚后共同房产增名目前暂不需缴纳契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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