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从xx贷款中借了4万元,无法偿还16期。然而,我支付了超过45,000元的本金和利息。现在我必须偿还本金。此外,起诉书上个月的还款金额与实际还款金额不同。我现在该怎么办?我必须出庭吗

2019-12-01 16:2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
    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合同法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 以下是一份债务纠纷起诉书模版,供参考。 原 告:杨某,男,汉族,xx年x月xx日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xx组xx 号,联系电话:xxxxxxxxx  被 告:李某,男,汉族,xx年x月xx日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xx组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被告李某返还原告杨某欠款xx元人民币及利息xx;  
    2、诉讼费XX元由李某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xx年x月x日,李某因经营资金紧张向杨某借款xx元用于周转,写下借条并约定x个月后一次还清欠款,利息按照银行利息支付。到期后,李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归还。故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xxxx年x月x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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