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我得了癌症,花了很多钱,但是忘记支付医疗保险。当我支付今年的医疗保险时,部门说我必须偿还我去年支付的费用。我不报销去年治疗的医疗费用合法吗?

2019-12-02 01:19: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社会保险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报销流程: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
      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 医保保险可以询问医院的主诊医生或者护士。
    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 1.职工发生工伤,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申报,单位没有进行申报的,职工本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在一年之内申报,经过认定工伤之后,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2.工伤待遇是指,医疗费,住院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住院需要护理的单位解决护理问题,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照发,异地医疗的交通费。经过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可以按照伤残等级给予赔偿,伤残需要辅助器具的,可以报销辅助器具的费用,比如义齿,义肢。等等。伤残职工主动解除合同,或者合同到期,不再签订合同的,可以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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