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怎样计算的?

2019-12-02 01:19:3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有的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者的仲裁申请书后先给用人单位发函劝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此时支付了经济补偿金,那么仲裁委员会不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从而也就不支持劳动者50%额外经济补偿金的请求,这是由于《补偿办法》对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规定不明确造成的。
  • 单位擅自降薪,被迫书面提出辞职,可以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辞职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