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四年后,我突然调到了一个与自己不同的职位,甚至降低了我的工资,这就等于迫使我乔装离职。有补偿吗?近年来我没有购买社会保险。

其它
2019-12-02 07:15: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降低薪水或者显著增加劳动强度。对此有异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公司方面当然也不可以以你不服从为由,停发或者少发你工资的。
    你现在应当收集好证据,特别是工资收入证明上的证据,同时可以偷偷录音,以便将来维权时使用,当然最好的途径仍然是协商解决,通过投诉或仲裁,正常情况下,员工在公司也是干不下去的。
  • 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应当一次付清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规定没有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协商解决的途径讨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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