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戒毒所戒毒期内保外就医是癌证戒毒所能取回患者吗?

刑事辩护
2019-12-02 11:03: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第十条 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的,应当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由监狱、看守所审查确定。

    罪犯没有亲属、监护人的,可以由其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原所在单位或者社区矫正机构推荐保证人。

    保证人应当向监狱、看守所提交保证书。

    第十一条 保证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愿意承担保证人义务;

    (二)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四)能够与被保证人共同居住或者居住在同一市、县。

    第十二条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保证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协助社区矫正机构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和有关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变更居住地,或者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需要保外就医情形消失,或者被保证人死亡的,立即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

    (三)为被保证人的治疗、护理、复查以及正常生活提供帮助;

    (四)督促和协助被保证人按照规定履行定期复查病情和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的义务。
  • 是否可以保外就医,通常是需要走流程的,一般而言,保外就医的程序如下:
    1、罪犯如需保外就医、应由监区讨论通过、报狱政科审查、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2、罪犯的疾病鉴定由监狱派人带领罪犯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医院应当根据罪犯的病情组织有关科室医生成立3人以上鉴定小组、负责出具鉴定文件、并附诊断、辅助诊断等证明文件、在鉴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3、呈报保外就医之前、监狱应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回复。对罪犯的保外就医必须有担保人。

    4、监狱接到罪犯被批准保外决定后(监狱审查后报省局批准)应及时通知担保人、担保人应向监狱交纳2000至5000元保证金后办理出监手续。
  • 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死亡、迁移地址或者重新犯罪的,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函告负责管理的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应当向负责管理的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介绍情况,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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