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江苏2018的案子,赔偿标准是不是按照江苏2017年的赔偿标准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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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
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在订立
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或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对此,《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有着明确的规定。
约定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包括:①预定性。
即损害赔偿数额或损失计算方法在缔约时即预先约定。②从属性。即它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题。③条件性。即约定损害赔偿条款在主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并不能当然生效,而只有在发生了违约行为并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后才能实际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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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