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52岁的父亲与邻居一位75岁的老人因盖房问题产生不快。一天因言语不和老人的兄弟抱住我父亲,邻居拿铲子动手打我父亲,我父亲一直在自卫,未主动打人,自卫过程中可能踢了老人一脚。事后,邻居到盖房工地大吵大闹致施工停止。我父亲报警,同时邻居躺地打120拉走了,结果鉴定为轻微伤。我父亲腰部受伤住院,但未做法医鉴定。最后邻居起诉父亲,公安局判拘留父亲并罚款赔偿。他们动手打人,为何我们承担后果,我们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谢谢~

2018-09-03 09:1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轻微伤的赔偿主要有:
    1、医疗费;
    2、护理费;
    3、伙食补助费;
    4、误工费。只要把这些进行赔偿就可以了。对赖着不出院的人也有办法,就是不理他也不赔他,等着他出院后到法院起诉;起诉后,你方要求技术鉴定,评估对方伤情应当住院几天。鉴定后,超出鉴定天数的住院费、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金等,由对方自己承担;你方只承担法律规定的住院期的损失。轻微伤需要住院的时间是有标准的。
  • 根据《最高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赔偿权利人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义务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起诉的话,如果被告主张时效抗辩,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
    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金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赔偿清单才能确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打人致人轻伤可由受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和附带民事诉讼,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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