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你在国外,如果你的国内朋友欠钱,你应该如何起诉他们?你必须回国,还是可以在国外起诉自己,还是可以在国外起诉?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是否在国外,如果我欠了钱,我应该如何起诉我的国内朋友,我必须回家还是可以起诉国外?

2019-12-03 16:03: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我的补充::51即使他无偿还能力,法院也会让他还钱的,可以商量分期等方法
  •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一般权利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在起诉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
    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  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 如果你欠款不还,银行会发律师函给你,督促你尽快还款同时冻结你的卡片,如果你还是不还,银行紧接着会向你申请信用卡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告你信用卡恶意透支,你会坐牢的。当进行的到这个地步时,你已经上了银行的个人诚信不良记录,现在个人诚信都是全球共享的,无论你在国外还是国内都无法向银行在申请信用卡或者贷款了。
    你在出国办理签证时,一般外国使领馆会调查你个人诚信的,如果你个人诚信不良,会遭到拒签的可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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