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之前结了婚,有一个闺女,沒有牵过户籍,如今假如二婚户口迁移必须有效证件,我家婆不清楚我之前结了婚,有危害么?

2019-12-04 08:09: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年人晚年再婚引起的继承问题,因涉及财产及继承人较多导致情况比较复杂,一旦引发诉讼,往往会牵涉到几家人、几代人的经济利益。
      两个既简单又可行的解决方法:
      第一,进行财产约定。
    即老年人选择“夕阳婚”的时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各自财产的归属,比如:各自婚前财产及各自婚后个人搜索名下的财产,在自己死亡后,均归各自子女继承,双方均不继承对方财产等等。
    采取此类办法时,应注意在协议中明确各自名下的财产种类、范围和归属,财产的名称应当确保准确,避免将来执行协议时产生歧义。
      第二,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合法处分个人遗产。
    遗嘱的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多种形式,各个形式的遗嘱均有其相应的法律要件,所以立遗嘱时须符合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避免所立的遗嘱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影响效力。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按户口所在地还是按工作地计算。
    1、按现行的规定,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是按伤者户籍来确定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结婚后可申请夫妻投靠迁移户口,不是必须迁移,不迁移户口也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和子女户口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由户主或监护人向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不需当事人提供未落户证明,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方死亡等特殊情形的只提供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四)非婚生子女需提供居委会、村委会证明以及社区民警的调查报告。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存有可疑情况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予以扣留,并联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进一步核查、鉴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