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好,我是保险公司职工1986年参加工作当时是临时工89年公司1月签订的农民合同工合同,改招为全民合同制工人,期限是二年,在没续签,1996年公司体制改革,被分配到人寿保险公司,可是我一直在公司工作到2008年,2008人寿保险又分业经营,我又被领导安排到人寿財险,未办理人事手续,我在人寿財险公司以理人身份工作之今。我在保险公司工作了30多年了,也没解除过劳动合同,但也没有履行应承担的交纳五险一金义务。现在我也50岁了,请问律师那份合同还生效吗?告人寿保险有错没。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2-04 14:41:0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一般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起就发生法律效力。但是,有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某些种类的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订立合同后,这个合同就不能马上生效,当事人必须按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部门去履行批准或者登记等手续。
    合同经过了批准或者办理了登记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  比如,担保法规定,当事人以某些财产为抵押物订立抵押合同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规定,受方和供方必须签订书面的技术引进合同,并由受方在签字之日起的三十天内提出申请书,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对外经济贸易部授权的其他机关审批;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的六十天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经批准的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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