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2017年7月份受伤,之前保险也实了保险,当时在医院把脚大拇指切掉一点9月出院,10月份把手续交给老板,由老板交到劳动局,说要等半年以后才能做监定,到现在已经7个多月,还没通知去做监定,请问律师我应该这么办,謝謝

2019-12-04 16:30:0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社会保险续交流程:必须原公司办理了社保缴费终止手续,你才可以个人继续缴纳社保费。
    注意,公司应在员工辞职30日内,到社保中心办理终止该员工缴费的相关手续,否则公司有继续缴纳保费的义务。
    现在,你可以先社保中心(电话12333,或直接去管理中心),咨询一下你的社保状况,如果超过30日了,还没有原单位终止缴费关系,你还是到原单位沟通一下,拖下去对双方都没有什么好处。
    原单位终止缴费手续后,户口在当地的,到户口所在街道办理(挂人才中心的,到其职介所办理),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个人独立缴费。或者到新单位后,由新单位继续缴费即是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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