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怀化鹤城区XX买住房一套,现破产重整,合同解除,我的合同已注明一次性付清了全部房款,但收据却是部分房款,部分借款抵房款,破产管理人认定为普通债权,因其中十三万为别人的借款抵的房款,事实上是我的十三万现金被我妹拿走,用她男友的借款抵了我的房款,我并不知情,只看合同,未注意收据,请问,这个官司怎么打?合同为主,还是收据为主?

2019-12-06 14:01:1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