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拆迁,没分家,我爸有3个儿子,大的以前分掉,我和弟弟没分,我爸妈分了2间地基,我爸说2间地基全给弟弟,房子拆迁110万,分我27万,我爸自己不用盖房子,拿那么多钱,,你钱拿多没关系,密码给我一个,他不给,他对小儿子一直很好,我爸已经80岁了,这样分我不服,请问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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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
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
物权,是一项“特殊的财产”,其特殊性表现为:
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交纳数量极少的税费外,无需交纳其他费用,原则上是无偿取得。
第二,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依附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一经设定即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禁止流转。
第三,宅基地使用权在功能上具有福利性。
宅基地使用权为保障农民“居者有其房”而设立,具有
社会保障职能。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性决定了它是一项不适于
继承的“特殊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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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