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买房、女性户籍还要娘家人、能够不提共女性户口簿吗

其它
2019-12-07 13:2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买二手房应注意的户口问题  
    1、房屋权属管理和户籍管理不可分离。这应该是引起户口问题最关键的原因,如果房屋权属管理和户籍管理可以分离,户籍纠纷就基本不会存在。  
    2、法院不能直接对户口迁移作出民事判决。原房主不迁户口,很难认定对方侵犯了当事人的什么权利,无法对他提起民事诉讼。目前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中,当事人不能对户口问题单独提起诉讼,对户口问题一般采取既不受理也不判决的方式,因此通过法律手段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3、现有的户籍管理政策存在漏洞,难以应对房屋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户口问题。由于迁移户口采取的是自愿原则,原房主不迁,公安机关也无法劝说。正是很多政策漏洞,导致了现实生活中执行和操作的困难,从而引发户籍问题和积怨。
  • 举个例子:
    1、领证后,男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即该房屋即属于子女夫妻的婚后财产。
      
    2、如果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登记在子女夫妻名下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自己子女的婚后个人财产。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如果男女婚后以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该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按揭款为共同债务。
      如果男女双方婚后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地产,以一方名义办理了按揭,由一方偿还贷款,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无论是登记于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分割按揭房时,参照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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