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特殊职业的8年后跳槽到XX职业,67年出生,55岁可以退休吗?

2019-12-07 18:37: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退休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退休人员中有的身体尚好,本人自愿用人单位需要,是可以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的,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可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建立一种经济关系,按其劳动情况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但不能建立劳动关系而成为正式职工。
  • 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根据国家的相应政策制定)
      办理机构: 区(县)社保局
      申办对象资格:
      
    1、条件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单位在职人员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和1993年1月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满15年;
      
    (3)在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或者在井下和高温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或者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曾经从事过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人员,可将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退休条件按从事特殊工种要求工作年限长的确定;
      
    (4)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区、县社保局审核,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已记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 社保退休金领取年龄为: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根据人社部文件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根据省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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