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个孕妇。我已经被调到夜班两天了,但是我不能工作。我要求调到白班。领导让我等通知。我总共有五天没工作了。这段时间是工作还是下班?

2019-12-08 07:43: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对于工作时间是在白天和晚上,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规定要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医院这样做只能说不妥,但不能说是违法,所以你们可以集体和医院协商,也可以通过劳动保障部门出面协调。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哺乳期不应当上夜班,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
  • 孕妇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要求调岗:
    (1)不宜单独一人工作,孕妇有很多不便,尤其身体活动不便,一旦发生事故或意外,无人发现和帮助,不利于安全,甚至发生危险,如同时有人帮助,则可转危为安。
    (2)不宜从事长时间走动的工作。孕妇在几个小时内连续走动,体力消耗过大,还会使子宫下坠,不利保胎。
    (3)从事有放射线辐射危险的工作,容易辐射胎儿,发生畸形,孕妇应回避。
    (4)不宜从事振动或冲击能波及腹部的工作.这类工作对孕妇子宫刺激大,易引发流产。
    (5)长时间站立工作、频繁上下楼梯的工作以及不能得到适当休息的流水作业,这些工作易引发子宫下垂,孕妇应回避,领导和单位要考虑孕妇的身体情况,暂时调换其他能胜任而又无害的工作,一般单位都能做到这一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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