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选购商住楼用地的房产契税和居民楼一样吗?

2019-12-08 18:3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登记领证  办事项目: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登记领证相关部门:产权监理处办事依据:服务对象:提供资料:  
    1.房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单位购房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3.商品房屋初始登记证或交接证明(门牌号与合同不一致的,开发公司提供说明);  
    4.商品房买卖合同;  港澳台及非中国国籍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购房的,买卖合同须公证,个人购房者还需提交国家安全部门备案证明;  
    5.销售发票(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6.契税完税证明;  
    7.房屋所有权证配图;  
    8.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还需提交审批表;  
    9.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办事流程:至测绘窗口委托测绘配图→至总服务台查验书证并取登记号→凭号至窗口登记→至税费结算窗口交费→回原窗口领取收件收据→到领证日期凭身份证明及收件收据领证办事期限:自受理登记后5个工作日办结收费标准:购房人承担:契税、登记费、交易手续费(住宅免交)、合同印花税、配图费、权证印花税。开发公司承担:交易手续费。
  • 签合同时注意事项:
    1、退房协议要看仔细。在买房贷款下发过程中,有的时候会出现很多争议!而且特别是购买期房!在房屋建设当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所以退房协议那一栏需要看看开发商是怎么规定的。

    2、交房标准,交房时间需要看仔细。交房标准需要看看合同上面是否又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因为这是作为以后收房的最重要的依据!而且还需要看看交房时间如果超过。开发商会做出什么赔偿。

    3、赠送面积需小心。有的房子会以赠送面积做销售卖点!可是有的童鞋收房的时候就发现实际面积比宣传的时候要小很多。合同上面又出现了赠送的猫腻!这种时候就等于有理都说不清了。
    所以有赠送的一定要看清合同怎么写的。有利于以后维权!!
  • 契税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权属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照交易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权利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  对于商品房买卖来说,买受人与出卖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由买受人缴纳契税,应纳税额为房屋成交价的一定比例。
      契税应该如何缴纳呢?《条例》规定,契税的税率为3%-5%,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上述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北京市执行的税率标准是: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除别墅和度假村以外的其他非空置商品住房,以套为单位,凡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内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凡建筑面积超过120平方米的,120平方米以下部分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12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4%的税率征收契税。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即2001年9月10日执行,在此之前已纳契税的,不再退税。  而此前的政策规定,凡建筑面积超过120平方米的房屋,按照房屋总价款的4%交纳契税。
    按照调整后的政策,购买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的买受人,应缴纳的契税降低了。  需要注意的是,契税的纳税时间为,房屋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天,即在2001年9月10日以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按以前政策执行;在2001年9月10日(含该日)以后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按现在政策执行。
      在商品房买卖中,不论是期房还是现房,一般都是按照上述《通知》规定的标准交纳契税,由房产管理部门代收。纳税人未交纳契税、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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