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010年7月15日下午3点左右我父亲在工地上受伤,因高压电击从6米高的脚手架上掉落,全身多处烧伤,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心肌损伤。现在还在住院,医辽费,住院费,生活费都已支付。我大概咨询了一下应该可以评到八级伤残,我想问一下可以一次性赔偿多少钱合理,国家规定的赔偿标准又是多少?我父亲是给一个包工头老板打工的4000元每个月,但没有合同的,但我们有电话录音老板是承认了的。我们现在也在给老板商量赔偿事情,相差太多,老板就说要走法律程序,如果走法律程序要花多少钱,多少时间?我们都是农民工,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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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你可以先去做工伤鉴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
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
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终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人身
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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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在工地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保险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和赔偿,没交保险由用人单位赔偿相关费用。包工头不负责你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或者
劳动诉讼,以法律形式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工伤可以获得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工伤医疗期工资、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等,
工伤赔偿具体的数额需要根据工伤认定鉴定结果而定,主要依据现行的《
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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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键要看是工伤纠纷还是雇佣损害赔偿案件。如果属于
劳动纠纷应先申请工伤认定,再依法申请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就鉴定结论要求赔偿,协商不成的提起劳动仲裁。 工伤的赔偿依据是本人工资和社平工资,起诉的被告主体是单位或个体
法人。
而如果属于临时性的劳务、雇佣行为,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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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