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临时工合同期满离职要跟驻厂说一声吗

2019-12-09 17:01: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合同到期要怎么解除劳动合同?”这一问题,规定如下:劳动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不需要解除。如果双方都有续订合同的意向,可以重新协商后,再订立新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可以提前告知单位,合同到期不续签。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30天时间到了,无论单位同意或者不同意,劳动者都可以离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同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后按时发放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条、打卡记录、工牌、工服等,并不能够因为临时工就不按时给付工资。
  • 劳动法上没有临时和正式合同之分,只要签订了合同大家都是平等的合同制职工.福利和待遇按合同约定,如果法律强制的待遇单位没有给,你们可以要求单位补偿.劳动法相关规定是,在同一单位工作满十年,离退休年龄不到十年的应当签订长期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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