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带孩子们去幼儿园工作了一会儿。幼儿园教师和儿童的学费减半。我加入幼儿园时没有签合同。现在幼儿园已经关门了。我要求工资赔偿。现在幼儿园反过来要求我补偿孩子们的学费。此外,学校不承认教师和儿童的学费是优惠和合理的。

其它
2019-12-10 09:4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根据我国劳动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规定,你与用工单位是劳务关系,与劳务派遣公司才是劳动关系。辞退你后由劳务公司为你另行安排工作,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发放工资的当月,计算应交个人所得税。如果当月发放多次,应该合并计税,也就是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与前面首先合并计税,然后补差。个税不是计提的时候产生的,是发放的时候计算的。
    因此即便计提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多次发放产生的税费,次月也必须按照税法申报。税法是不管你是否按月发放工资的,税法只关注每月发放的合计数是否符合申报纳税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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