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中提起诉讼的最后律师费用应由谁提出

2019-12-10 10:38: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的未成年人是指不满十八岁的子女;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近亲属是指女年满55岁、男年满60岁的父母和配偶,以及虽然不满前述年龄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配偶。
      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近亲属,有其它生活来源的,不能列为被扶养人。
  • 通常而言,律师代理费应由委托人承担,也就是说,谁委托的律师就由谁承担,而不是由败诉方承担的。然而,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由对方承担的,也就是由败诉方而承担的。比如:  
    1、法律援助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  
    2、有的地方也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由败诉方承担的情形:比如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下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二、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当事人诉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未涉及的费用,如受损交通工具修理期间另行租车费用、租用拐杖等康复工具的费用、为处理事故产生的费用(如交通费、误工费、取证费、律师费等)等,应如何处理?  答:在相关赔偿责任确立后,如何正确把握赔偿范围,是侵权赔偿的司法难点之一。我们认为,可诉求赔偿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根据现有法律规范、最高院司法解释精神和司法实践经验,对由事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均应适用全部赔偿原则,即赔偿范围依据损失范围合理规定,考量当事人提出的损失是否已实际发生,且为必须合理。  如当事人请求受损交通工具修理期间另行租车费用的,可以从未发生交通事故前,当事人使用车辆是否必要、合理(如其是否是车辆的实际所有人、使用车辆的目的、车辆的用途、是否已支出租车费用等为标准)来判断当事人是否发生另行租车的损失。若当事人确需另行租车,且有租车事实,就其租车发生的损失的赔偿标准应参照租赁公司出租一般普通型车辆的费用,赔偿的期间应等同或短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至车辆修复完毕应从修理厂提取之日止的期间。  当事人请求赔偿为处理事故产生的费用(如交通费、误工费、取证费、律师费等)的,若该费用已实际发生,且为必须合理,可予支持。  
    3、双方已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如果在起诉前,赔偿义务人没有依据事先达成的和解协议履行而被起诉的,如果和解协议中已明确律师费由肇事方承担的,则可以由败诉方(肇事方)承担律师费。合同双方在签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应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最好不要写成“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不明确词语。人民法院对此约定的审查非常严格。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律师费的约定应当合理。以上及为我对打交通事故次责律师费谁出的解答,希望对你用所帮助。
  • 对于交通事故赔偿代理律师费怎么收的问题答案是:   
    一、依据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200-5000元/小时。   
    二、按照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一)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   
    1.按案件阶段计件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案子收费3000-3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案子收费6000-50000元;   
    (3)审判阶段,每件收费6000-60000元,并且一审、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均应视为独立阶段,按本项规定的标准收费。   刑事自诉案件按一审、二审、再审、申诉阶段分别按件收费。   同一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的,自第二阶段起可以酌减收费。   
    2.辩护律师同时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部分另行收费。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嫌触犯二个以上(含本数)罪名或者二起以上(含本数)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数量或犯罪事实起数分别计件收取律师服务费。   
    4.下列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议一致,可按照不高于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收费:   
    (1)中级以上(含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省级以上(含省级)法院受理的再审案件,检察院提起的抗诉案件;   
    (2)案件复杂,律师办案时间明显多于同类案件的;   
    (3)案件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专业水平要求明显高于同类案件的;   
    (4)案件在异地办理,律师办案时间明显多于同类案件的;   
    (5)符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标准的案件;   
    (6)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7)重大涉外案件。   
    (二)代理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案件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收费标准:每件收费3000-15000元。   
    2.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可根据诉讼标的额,在收取基础费用3000-10000元的基础上,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累计收费: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10%   10万-50万(含50万元):8%   50万-100万(含100万元):6%   100万以上:4%   
    3.交通事故律师标记:上述第
    1、2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曾代理仲裁又代理一审的,一审阶段维持仲裁阶段收费标准不变;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或者曾代理一审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者确定再审的案件,按一审收费标准可以酌减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   
    (三)代理公民请求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   
    1.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群体性诉讼案件,按群体一方当事人的数量实行计件收费,每人收费标准为1000-20000元/件。   
    2.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群体性诉讼案件,按群体一方当事人的数量实行计件收费,每人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3000-10000元的基础上,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累计收费: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10%   10万-50万(含50万元):8%   50万-100万(含100万元):6%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4%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
    0.5%   
    3.在群体性民事诉讼案件或行政诉讼案件处理过程中,引发群体性刑事诉讼案件的,根据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独立计收刑事诉讼案件部分的律师服务费用;   
    4.交通事故律师标记:上述
    1、2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取;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酌减收取。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刑事附带民事,其民事部分另行收费。   
    (四)代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3000-20000元/件 。   
    2.涉及财产关系的:比照第
    (二)类案件,每个审判阶段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三、上述收费标准允许按收费标准上下浮动30%。   综上所述,在交通事故方面律师看来,交通事故案件的复杂性,决定了律师收费的复杂性,因此无法给出具体数额,只能得出大致区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