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前任谈恋爱4年,2015年底举办了婚礼,因为他身份证年龄没到法定,所以没扯结婚证,办酒后半年左右(因为他冷暴力,说跟我过不下去了),就分开了,连对我一句抱歉的话都没有。期间买了一套房子,他家给的首付,按揭的钱也是他在还,房子是我们2个人的名字。问题一:这种情况,我能分到房子吗?问题二:我走的时候带走了房产证复印件,他现在找我要,说拿去贷款用,贷款我不签字他能贷款吗?贷款对我会有影响不?

2019-12-10 19: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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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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