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拘早已43天了沒有拘捕去人民法院了解已过,而且公安部门在五六天前也就是说37天上下把拘押人从拘留所迁移了,迄今沒有信息都不给亲属交待,都没有直接证据拘捕,43天还带了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拘传离开了,说成相互配合调研,迄今不清楚被拘押的人被她们转来到哪儿,她们这类审理案件方式还不违反规定吗?

2019-12-12 10:07: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是被行政拘留,而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依法撤销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
    2、如果是被刑事拘留的,则当事人或其家属应该及时委托辩护律师,由律师与公安机关进行交涉,提供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第三十五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 交通事故一般不会被刑事拘留,要看是什么情况的。除了酒驾和其他违法情况外,一般不用拘留的,而是涉及到民事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在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以下情况法院可以拘留被执行人:
    一、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
    二、以暴力或用暴力相威胁,以抵抗法院执行的;
    三、采用各种形式,转移资产,逃避法院执行的等,法院可以对其拘留,对情节严重,构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证据确凿的,法院可以直接追究其刑事责任,就是可以对这种被执行人判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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