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公安部门早已口头传唤并拘押犯罪嫌疑人,可是沒有刑拘,多久放人

其它
2020-02-13 08:32: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所关押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的人。在行政拘留期间,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核实其身份,按时解除拘留。
    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

    第六十四条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停止执行拘留的,或者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拘留所应当核实其身份,查验有关法律文书,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

    第六十七条被拘留人解除拘留出所时,拘留所民警应当对其人身和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拘留所民警在被拘留人登记表上登记被拘留人出所原因、时间及去向并签名,并录入拘留所管理信息系统。
  • 刑拘最长37天的意思是37天内如果无法批捕需要改变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下,满37天的结果是被批准逮捕而不是释放。到公安机关了解一下是否已经批捕。批捕后你爱人要等待的是经侦查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到法院开庭审理,最终由法院判刑。
    判刑前都在看守所,知道判决生效转到监狱(当然此期间决定免于处罚或判缓刑等情况除外)。如果确定已经批捕,可尽快委托律师介入为你爱人辩护争取从轻判罚
  •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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