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犯罪逃走了,未成年人不应被起诉签名吗?

2019-12-12 10:51: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成年人在监视居住期间犯罪的,应当取消监视居住进行逮捕,并数罪并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直系亲属代理刑事案件,需要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才能会见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 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有实施以上所述的那种行为时才构成犯罪,其它行为均不予刑事处罚,检察院也可酌定不起诉。但要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此外,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实施八种行为之外的其它罪名时,仍然以行为所触犯的罪名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下列情形可以免除处罚或不认为是犯罪:  首先,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被胁迫、诱骗参与犯罪,被教唆犯罪,或者属于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情节一般的,可以免除处罚或者不认为是犯罪。  其次,若有以下情形,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1、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使用语言威胁或者使用轻微暴力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的;  
    2、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盗窃财物,数额刚达到或者略过“数额巨大”标准,而其他情节轻微,又系初犯或者偶犯的;盗窃近亲属的财物,其亲属不要求对被告人定罪处罚的;  
    3、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