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媳妇儿生宝宝,医药费医疗费去医院报帐了,企业还能给报生育保险吗?
-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住院报销——起付标准低,共付段统筹基金比例最高,个人支付比例最低,选点的医保单位级别不同,住院的起付线、统筹基金报销额度、个人支付额度都大不一样。广州仁爱天河医院被划分为一级医院(也即社区服务机构)的医保标准,可享受三甲医院的技术和服务标准,同时也是住院起付标准最低,共付段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最高,而个人支付比例最低的医院。
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 最低住院起付线为200元,最高起付线为400元 用统筹基金最高报销90%,个人只需支付10% 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 最低起付线达到了400元,最高起付线为800元 用统筹基金最高报销85%,个人需支付15% 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 最低起付线达到了800元,最高起伏线为1600元 用统筹基金最高报销80%,需个人支付20% 住院医保计算公式: 住院医保计算公式(以1000元为例): 公式一:住院起付线+(1000-住院起付线)×个人支付比例=需个人自付费用 公式二:(1000-住院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统筹基金报销的费用 温馨提示: 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应承担以下费用: 自费费用; 先自付费用(即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范围内,规定由参保人先自付部分比例的费用); 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共付段自付费用,超过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
-
工伤住院费用不可以转成医保。
职工遭受
工伤事故伤害,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
医疗保险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隐瞒真相,虚构非因工负伤的事实,用医疗保险基金报销工伤医疗费用,是诈骗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应当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被骗取的费用,并处骗取额度二至五倍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育保险待遇中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包括: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其中,生育的医疗费用是指生育女职工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是指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术所发生的费用。属于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 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
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无论门诊诊或住院,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要符合合作医疗相关规定,均可获得一定比例的补偿。n
1、门诊补偿。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其医药费用,可按县市制定的门诊补偿办法及补偿程序,获得补偿,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予补偿。
2、住院补偿。参合农民因病需住院治疗,必须在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补偿方式及补偿比例,需按县市制定的实施细则(方案)要求进行补偿。n
(1)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首先扣除起付标准规定的数额,再扣除超出基本用药目录范围的药品费和有关特殊检查费后,按比例补偿。起付标准,按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确定。越是基层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越低.越是上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越高。n确定起付标准,是按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二级医院(县市级医院及部分州级医院)、三级医院和省级及以上医院四个等级划分的。
(2)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医疗费用,减去起付标准的金额。再减去应当自付的部分金额,就是计算补偿的范围。以此为基数。按补偿比例计算出应当补偿参合人的具体数额。具体补偿比例,也是按照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和省级及以上医院级别确定的。具体比例分别为60%、50%、30%、20%。个别县市在制定方案时,适当提高了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属正常情况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