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个人一起喝酒。其中一个撞上了一棵树,死了。另外两个人有责任吗

2019-12-13 13:0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起诉。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因身体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如果是诉讼当事人一方死亡,则要视情况而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第一百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 同桌喝酒的人都要承担责任的,当然死者也要承担部分责任,不过没有劝酒承担的责任应当适当减轻。如果是劝酒导致酒精中毒或醉酒发生意外死亡,劝酒者承担的责任就会大些。承担责任的方式也只有从经济上给以适当的补偿。
    承担补偿的分额首先应当由同桌喝酒的人与死者家属共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死者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裁决。 其理由如下:谁都知道喝酒的肚量有大有小,酒后酒精会对人的身体带来极大的危害,对生命健康的安全有着不可预见的后果,按照《民法》规定,人人都依法享有生命健康权,所以,同桌喝酒的人都有着提醒和劝阻他人不能喝酒或者少喝酒,并对其安全给以照顾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要驾车出行的人,要尽可能避免意外的发生,由于大家没有尽到这个义务,所以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 先报警处理,一般交通事故是由交警划分责任的,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的责任份额。《交通道路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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